很多人在婚姻走到尽头时,会选择离婚来结束这段关系。新的法律规定设置了离婚冷静期,这就让不少人心里犯嘀咕。离婚冷静期结束后,还能不能顺利办理离婚手续呢?这是很多打算离婚的夫妻都关心的问题。毕竟,离婚冷静期的出现,改变了以往离婚的流程,也带来了一些不确定性。今天就来详细说说过了离婚冷静期之后,到底还能不能办理离婚。
一、离婚冷静期的规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规定,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《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》,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,并亲自填写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。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,发给《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》,并将《离婚协议书》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《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(联)》等一并存档。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比如小李和小张去申请离婚,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进入冷静期。在这三十天冷静期内,小李不想离了,他就可以按照上述流程撤回离婚申请。
二、过了冷静期办理离婚的条件
如果过了离婚冷静期,要办理离婚需要满足一定条件。首先,双方都没有在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,并且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,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只有同时满足这些条件,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为双方办理离婚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例如,小赵和小孙申请离婚,冷静期内两人都没撤回申请,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,他们一起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,就可以顺利办理离婚。
三、超过规定时间的处理方式
要是过了冷静期的三十天,双方还没去申请离婚证,那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如果之后双方还是想离婚,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,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。
像小王和小周,在冷静期届满三十天后才想起来去办离婚证,结果被告知视为撤回申请,他们只能重新走一遍离婚申请流程。
四、办理离婚所需材料
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相关材料。一般来说,需要双方的户口簿、身份证、结婚证、离婚协议书等。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、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。
比如,林先生和林太太去办理离婚,他们准备好上述材料,就可以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。
五、办理离婚的流程
双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,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后进入离婚冷静期。冷静期届满后,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,符合离婚条件的,予以登记,发给离婚证。
过了离婚冷静期,要是符合条件,是可以办理离婚的。但要是不小心错过了规定时间,就只能重新申请。之后可能还会遇到财产分割不均、抚养权纠纷等问题,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复杂了。要是在处理离婚相关问题时遇到困惑,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。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的执业资质,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,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,也不夸大维权效果,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,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,帮你解决离婚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难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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